我母親使用的號碼為18240641979的手機,在去年6月的時候接到了移動公司推介的花費包月活動,在我母親明確拒絕(我在移動公司聽到過錄音)的情況下,移動公司任然開通了業務,到十月份的時候我發覺話費不對就去移動公司查來一下,共多扣了65的話費。開始時他們態度很強硬,說是經過機主同意開通的,并理直氣壯的給我調出錄音,結果是我母親一再說“我一老太太什么都不懂,有什么等我兒子回來再說!边@時他們的客服才打來電話說什么“辦理業務的是個臨時工,已經開除了等等”并在我未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在手機上做了雙倍賠償。還說什么“已經雙倍賠償你了,還要怎么著”。后來他們又同意再賠償300話費,我沒同意,我不需要什么賠償,就是覺得他們這種違法成本太低了,就沒有人管嗎?我曾經投訴到315,結果轉到安陽工商局。移動公司客服聽說轉到安陽工商局反而變得態度更強硬了,還說什么要依法辦事。期中的原因我想你們應該明白吧。老百姓要個公道怎么就這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