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中國電信的手機用戶,我手機套餐內每月有220兆流量。從2014年2月1日開始套餐內流量開始計量.到2月21日套餐內的220兆流量已經被我使用的差不多了,所以我買了個300兆的流量卡充值,流量卡的有效期為2014年2月21日至3月23日,截止到3月1日流量卡內還剩流量262兆。然后3月1日開始套餐內流量從新生成。而從3月1日起,電信開始計量套餐內流量,如果我套餐內的流量用到本月23日的話,流量卡我又要從新購買。剩余的262兆就等于白白浪費了。我咨詢過10000號的客服,但是他們只是口頭說了先按套餐內流量計量,在從流量卡的計量。并沒有相關的文件或合同告知我們消費者,我自認為這是電信的一個霸王條款。為什么這樣的情況對我們消費者總是那樣的不合理。電信這樣的大公司為什么不能做到以人為本呢,企業的自身利潤固然重要,但也不至于讓消費者花一些冤枉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