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 ONE X S720T是2013.7月11日 購買的, 手機從2014.1月份開始 陸續不斷的,去廣州HTC中垣維修部換主板多達4次,最近這次是在2014.4月18日 去維修部,被告知觸摸板需要更換,當時我就要求按國家手機三包規定維修兩次以上,給予換新主機的要求, 他們就說多次維修可以申請, 但是 2014.4.23 我接到電話被告知,不能更換 (很明顯是藐視國家法律) 維修部第一招理由是 由于前幾次去的不是本人,要求提供上次去 人的身份證,我一聽簡直覺得無理取鬧,國家沒有給予他權力 復印別人的身份證,當時在維修部 ,他說 申請換機要復印身份證,我就這樣子被他騙了復印身份證,現在回想過來覺得急不合理,他私下搜集身份證是為何呢? ,維修部第二招理由是 說發票是假的,當時就氣憤他的理由實在 非常牽強,我當時不和他理論發票真假,我說就當沒有發票處理 按照國家手機三包規定 ,第九條 規定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后的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本規定負責免費修理。我的手機imei顯示手機在保, 他不給予理睬,就說可以修,聽到這里我覺得他在自打嘴巴,如果發票是假的為何還能修呢 ? 現在希望 315網站能幫我們主持公道, 按照國家規定維修超過兩次給予換機 和 刪掉所有被維修部私下記錄的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