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03月15日,在浙江省義烏市南門街認證店購買一部魅族2手機,當時售貨員稱手機質量保修一年,手機在2014年05月09日,出現嚴重跳屏現象,拿去浙江省義烏市南門街認證店維修,售貨員稱要返廠維修,維修最長時間15天,返廠后兩天,售貨員稱:廠家鑒定結果是人為造成的跳屏,維修費需680元人民幣。12號,本人撥打魅族官方客服電話,客服人員稱:廠家檢測的就是人為損壞的出現跳屏,我們的檢測結果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本人就覺得疑惑,手機用的好好的,出現跳屏了,結果是人為,對他們的檢測結果存在疑問,就咨詢客服:如果我送到第三方機構檢測,檢測結果不是人為的,那誰負責,客服人員稱,他們承擔檢測費用,但是維修費用還是得自己出。如果今天你不維修,寄回去 后,手機在出現其他問題,我司一律不予保修,不負任何責任。這純粹的是霸王條款,什么三包根本就是忽悠人的,本人在網頁收搜了魅族2跳屏的現象,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