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月下旬,本人在廣東四會電信安裝寬帶,交了一年費用。工作人員安裝好不能用,他說只負責安裝,讓我報修。拖了一個多禮拜,才給修好,結果剛到5月份,就給停了,咨詢結果是我四月份幾天費用沒交。交上四月份幾天費用,才給開通。中間多次出現故障。服務質量就不多說了。一年沒用完就改換了其他運營商。一年過去了,電信突然打電話說我欠2個月的費用。我說,我交的是一年費用,都沒用完,費用是怎么產生的?他們的解釋是我沒有去銷戶,我交的是一年費用,按常理費用用完,服務也自動終結。報停不報停只是一個手續問題,與費用何關?如果說到期不取消就要繼續收費,他們有沒有這個告知義務?一個那么大的企業,如此違背《消法》行為為什么會一直存在?欠費為什么不第一時間告知,拖了一年才打電話問?太多疑問,不解!只希望貴部門出面過問一下,希望他們把精力用在如何提高服務質量上,而不是成天用在算計用戶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