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酷派手機三包不到位 | |
投訴目標:酷派手機 | 投 訴 人:周玉超 |
投訴時間:2014-06-17 | 投訴地區:甘肅省 |
我在2013年9月1日在蘭州市某手機賣場購買酷派手機,型號酷派5950,售價1399電信版。手機使用到2014年6月7日早晨,正在充電的手機突然無法開機,充電也沒有任何反應。手機使用時間10個月不到,在“三包”年限以內。于是我帶上手機和保修卡前往蘭州市酷派手機售后維修服務部(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新武都路華亭街2號,電話09318885599或09318853088)進行檢修。手機在過年時使用屏幕被摔壞,在手機屏幕右側留下一道玻璃破裂痕跡,剛好形成三角形,但沒有影響手機所有功能正常使用。工作人員剛拿到手機就以“開不了機,(指著屏幕說)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屬于保修范圍。”我要求進一步檢測,幾分鐘后工作人員口頭告知結果是“手機主板燒壞,人為因素造成,不予保修。付費維修需要換主板380元。”當我詢問手機主板燒壞是不是由于摔壞造成的時,工作人員不予回復,只是咬定人為因素不予保修。隨即我又電話咨詢酷派手機(宇龍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務電話,描述具體問題時,仍然得到客服人員推脫不予保修。我憤然讓其向上級提出我的問題時,也只是得到草草答應,并沒有認真記錄,估計也沒有反映上去。 這一方面反映酷派手機售后服務不到位,售后服務檢修中工作人員沒有認真對待,對于檢測結果也沒有給出有效的證明和說明,服務程序很不正規。另一方面也是酷派手機售后服務故意鉆“三包”非人為因素的空子。 提出投訴時酷派手機在履行售后服務“三包”過程中故意以不明確的、含糊的理由拒絕履行三包義務。如若真屬于人為因素造成主板燒壞,檢修也應該給出合理可信的說明。因為手機屏幕在半年前是受人為因素壞的,這我也沒有找售后保修。而且問題出現在手機正常使用半年后出現的。難不成手機主板燒壞是在摔壞半年后的后遺癥還是怎么回事? 酷派手機把摔壞事前手機屏幕的人為因素強加在手機自身因素導致主板燒壞上,是有違三包原則的,這一做法損害了我作為其顧客,作為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在此請求進行有關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