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8日,我從洛南縣皇城廣場三樓好記星專賣給孩子買了一只99元的電話手 表,拿回家插上手機卡后發現信號不好,撥打電話總是無法接通,由于所住地方手機信號本來一直就不好,我想著可能這款電話手表小點接收能力肯定差點就沒在意,而且聽人說這個東 西戴在手上輻射大,就沒讓孩子用一直扔在一邊,直到這幾天孩子上學住校需用電話時才想起來這個電話手表,拿出來裝上卡讓孩子戴上去學校發現仍是無法接通,才覺得可能是質量有問題,于是我昨天(2018年9月1日)將該電話手表拿到洛南縣城西門口手機維修點,維修人員通過*#06#查詢發現該電話手表序列號是359710894947083,而電話手表后殼標示序列號為 359710894953083,系內外序列號不一致的翻新機,所以信號差導致接打電話均無法接通。本來我準備扔了新買一個,有人建議讓拿到當初購買處讓給看看說不定還能修好,當我抱著試試看的心理于今天(2018年9月2日)拿上電話手表到洛南縣皇城廣場三樓好記星專賣找其 咨詢時,女店主回避翻新機的事實僻重就輕只是聲稱已過一個月保修期讓隨便且態度相當惡劣,本想扔了算了不計較,可一想到店主的惡劣態度就覺得應該投訴讓人知道知道,以避免更多的洛南縣人從她那里買電話手表上當受騙。沒有別的要求,只要求對其銷售翻新電話手表的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回復內容:
消費者:洛南縣縣城皇城廣場三樓好記星專賣店的企業名稱:洛南縣星昱電子產品經銷店,注冊號:612522615008267,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611021MA70UUUW88,
負責人:翟輝。女店主始終稱該電話手表不是她生產的,要找找廠家去讓隨便咋弄。我只要求對其銷售翻新電話手表立案查處并公示,才能防止更多人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