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8年4月14日在澳門購買一部iPhone x手機,于2018年12月30日因不能充電,致電400售后,建議去長春北方格安檢測,現場檢測后將手機返廠維修,經歷16天后于2019年1月14日在售后取回修好的手機,當時發現手機外側邊框全是膠水,返廠維修處理的不好,新的手機更換了主板和電池,回家使用中發現聽筒在播放音樂和打游戲時有破音現象。認為此次維之后修修出新的問題,再次返廠,經過15天返廠回來的手機售后稱沒有發現問題,原封返回,經與售后協商再次返廠,期間聯系了400售后,有一名姓沈的專員,負責協調,因是春節期間了一直等到2月14日才給我最終結果,說是維修了,我認為該手機出現問題是質量問題導致,而后聽筒又是由蘋果維修導致問題,反反復復2次后第三次應該于情于理都該為我換機處理,而蘋果售后什么事都推給廠家,卻從沒讓我直接聯系到廠家,這是藐視、玩弄我們中國消費者,希望曝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