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檢醫生不負責任延誤治療時間雙胎媽媽產后截癱
2012-03-15 21:34 江蘇省 高女士
我是一個雙胞胎媽媽,叫高玲玲,身份癥號是211XXX19780814224X,以下所說均是事實有醫院的整個醫療過程復印材料。本人從懷孕24周開始反映后背痛,晚上不敢躺在床上睡覺,被告之是正常情況,以后多次反應,各種不適癥狀,均被告訴是懷孕正常情況,到8月底的時候,發現一條腿腫的很厲害,而且走路會強直有些感覺減退,9.2號去產檢的時候輪椅入院和醫生反映此情況,沒有重視,只做了常規檢查,又被告訴是正常情況。9。7日晚因行動不變去衛生間的時候摔了一下,120入昆山友誼醫院,和醫生反映后背痛不敢躺在床上檢查,對于兩條腿的腫脹不一樣的情況都沒有重視,只做了簡單的保胎處理,收入院后,次日早上,主任查房,感覺我的腿腫脹情況和行動不變不是正常的懷孕情況,轉到上級醫院,當時我不同意轉院,因為孕周是34周,寶寶可以活了,家在昆山,也方便,后來主任和我老公說了不太正常之后轉到蘇州附屬一院,經過檢查后,9.12號后下雙胎寶寶,因為行動不變的原因是全麻的情況下做的剖宮產手術,次日醒來發現雙下身沒有知覺,不會動。請骨科和神經科醫生會診9.14醫生會診,懷疑后背部有脊髓病變,進一步做MRI確診為胸4-8腫瘤,疑是星形細胞瘤,后經家屬去上海6院咨詢,決定去上海做手術,9.17號轉入上海6院,9.19號做腫瘤切除手術。術后三天左腿部分感覺有所減退,其它都沒有任何知覺和運動。現在經過去6個月的康復治療,也看了很多專家,給出的結論雙下肢癱瘓,站起來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傷殘等級為二級。現在的我下肢肌力為零,小便反復感染,大便沒有感覺,膀胱壓力過高,等等并發癥,有醫院的出院小結和整個過程。就是因為產檢醫生的不付責任,讓我重發病到剖宮產,70天的時間,照成終生癱瘓,控告這樣的醫院和醫生。以下是我在找醫院解決過程中的一些經過,我希望可以得到好心人的幫助,因為家里的經濟狀況和自身的情況,沒辦法走正常的司法程序,想和醫院協調解決,我希望盡快能有一個答復,讓這樣的不負責任的醫生,這樣推卸責任的醫院還被進級為三級醫院。在11年12月份至今找過幾次醫院,并像當地的衛生局反映情況,給出的結果均是去打官司。態度很差,直到6個月后的12年3月12日下午二點半來到醫院,本想質問給我產檢的醫生,結果這個肖美娟醫生看到我就跑了,后來情緒激動的我經過大喊等方式來了警察,有110記錄,當時昆山青陽派出所副所長和醫院副院長答應就此事做出調解,我要求見市正府主管領導,醫院正院長,衛生局領導,和信訪辦領導,他們答應我們13日上午9點會約見幾位領導,我因為之前醫務科出爾反爾的情況,不相信他們所說的話,所以一直沒有離開醫院,到晚上7點,做在輪椅上的我堅持,提出要找一張安靜些可以休息的床,直至零辰12點的時候,在110的幫助和怕我自殺的前提下才把我安排到麻疹門診輸液大廳,當時那里沒有病人,安排保安看守,第二天上午9點醫務科黃彬來說人沒約齊,要下午2點,到了下午2點,我終于見到了衛生局接待我的那個張科長,告訴我人還是沒齊,為了能見到各級領導,我重12號下午三點后沒有進食,直至現在。以下是我事發當時寫的一些資料,有點零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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