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在傣妹火鍋店內就餐滑倒左手骨折
投訴日期:2013-03-14 投訴地區:上海市 投訴人:郭女士
3月12日晚6點在店內就餐,喝過半瓶啤酒,上完洗收間后,滑倒至左手骨折,而后去醫院,首次用掉費用為500元,后續治療還未開展.
通過警方去查看店內錄象, 19:32時監控顯示,店內保結人員拖地,19:37時,監控顯示過往的一名廚師腳底打滑,但未摔倒,19:39時,我去洗手間,出來以后直接滑倒,摔倒后,有服務員扶起,30秒后,保結馬上來進行拖地
因為醫療費用還沒有完全結算完成,這兩天在協商責任認定方面,但店方態度很明確,愿意承擔小部分責任, 對方認為,通過監控錄象,明確為我自己不小心滑倒,強烈認為地板是干凈,沒有水的,并且對方認為,洗手間門口放至提示標志.故店方只愿意賠償小部分醫療費用. 我方認為,滑倒是因為地板過于濕滑,提示標志擺方位置靠在墻邊,不夠顯眼,故我方認為,店方存在大部分責任,我方只存在小部分責任.
贊助商鏈接
消費者評論
已有10消費者評論,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