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順豐快遞要求先簽字后發(fā)現(xiàn)少了物品
投訴日期:2011-12-05 投訴地區(qū):廣東省 投訴人:胡先生
1.順豐快遞員要求先簽收再給我包裹,否則包裹不給我。之前都是先驗貨再簽字的,快遞員竟然要我先簽字。簽完字他就準(zhǔn)備走了,我說你別走,我先驗貨;
2.順豐塑料外包裝就是快遞員撕的,里面的紙盒我看了,沒看到破損。里面紙盒是我自己打開的,打開里面的紙盒,發(fā)現(xiàn)盒子很小,里面就是劉詩雯的底板的外包裝,放不下其他任何東西的;
3.我看了快單號上顯示“配件1”;我想估計膠皮和底板是分開發(fā)的。快遞員說快單號上顯示“配件1件”與里面1個球板是相符的。
4.賣家說把膠皮綁在盒子外面,這個我不接受;誰都知道都要放在盒子里面密封啊,不密封少了誰知道?放在一個大一點的盒子里面密封就沒問題了
5.如果快遞單上寫明“5件”或注明“膠皮和底板”,我也知道應(yīng)該是5樣;因為如果在一起的話,應(yīng)該是“數(shù)量 5”而不是1
6.(不排除在貨交給順豐快遞員時根本沒有膠皮)誰證明發(fā)了賣家貨?誰證明外面纏了一個膠帶就發(fā)貨了?誰相信不把東西放在紙盒子密封放在外面?
7.(不排除順豐快遞員弄丟)誰證明快遞外袋在過程中沒掉包過?說實話,密封袋就算是換了,換了一個新的密封袋,我也看不出來,密封袋和快遞單也不是一對一的,撕掉一個舊的密封袋,換一個新的密封袋很容易吧?
賣家自己都說兩個可能:一個是快遞弄丟了,一個是我弄丟了;但快遞員在場證明我只收到球板1個,且和快遞單相符,而且不排除賣家分開包裹,已經(jīng)簽字我如何拒收?
現(xiàn)在賣家一口咬定已經(jīng)發(fā)貨了,而有快遞的錄音,證明確實只收到一個球板,而且防水袋內(nèi)裝不下其他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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