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韻達快遞管理混亂,丟失ipad拒賠
投訴日期:2012-02-27 投訴地區:上海市 投訴人:徐女士
2月11日成都市雷某將一個ipad和一包海苔交給韻達快遞員唐(tel:15928188436)寄給上海徐某,快遞員唐給了他一張普通快遞單,單號(1200460083049),但雷宇將此快遞保價,保價費90元,快遞費20元,共計110元。2月14日徐敏下班后在家門口發現一個包裹,包裹完整,但里面只有海苔,無ipad?爝f單單號卻換成了1200460083050,與送件快遞員聯系,為什么將快遞放置于門口,他回說是鄰居收的,問他是哪個鄰居收的,他不答。問他為什么保價快遞可以不交于本人,快遞員確定說這是普通包裹。將投訴韻達總部,韻達總部拖了兩周,最后回復他們不承擔責任,拒絕賠償!
將保價快遞發成普通快遞,將保價快遞隨便交給一個不知道是誰的鄰居,最后不承擔責任,這種公司何以立足于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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