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遞快件破損賠償
2012-04-24 23:15 浙江省 陳女士
我方于2012年4月18日走申通快遞發往宿州1件吊頂,并于2012年4月20日到達收件人處,收件人打開包裝發現吊頂損壞,表示不愿意簽收,于是立即聯系我方和宿州的申通,說"快件的破損明顯是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次日收件方和我說,宿州申通交代說只需要說"快件無破損"就好了,這樣不是擺明推脫責任嗎.當即我立即提交書面的報告和資料,希望能有個合理的處理意見.結果宿州那邊于4月22日退件回嘉興,嘉興退件方工作人員致電說,無論是否同意退件,早晚都退回來的.這又何嘗不是一條霸王條約.還沒有找到責任方,草率退回,讓消費者買單.4月23日嘉興申通公司工作人員又致電說"誰同意你提交申訴的"接到電話后我就覺得奇怪了,有問題不是應該反映有關部門處理的嗎,反倒被他們說,真冤啊!4月23日下午退返回的快件送至我方,當即表示不能接受,我發出的快件是完好的,結果給你們運送過去損壞了,我當然不愿意.寄件時你同意收我的快件并收取了快遞費,你們就應該安全無誤的送到收件人手里.當發生損壞時,卻一味推脫.希望通過此平臺能圓滿解決此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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