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上海韻達貨運不按照規(guī)定操作,造成電腦損壞
投訴日期:2012-05-09 投訴地區(qū):廣東省 投訴人:張先生
我把筆記本電腦交給快遞員,做了保價操作1500,實際價值5000,填完快遞單之后他拿回去包裝。寄了過來,收件的時候寄件員沒有盡到郵政管理規(guī)定,提醒驗貨的義務,所以我沒有驗貨,就簽了字,送快遞的人員離開,我打開包裝,發(fā)現(xiàn)筆記本電腦顯示器角落折斷,電腦外殼損壞,無法使用,投訴到上海總部,負責投訴的人說:簽收了就不做處理,但是他們沒有按照保價單進行操作,據(jù)了解韻達快遞,報價單包裝要仔細,要用特殊報價單,以便運送的過程中進行特別處理,避免擠壓,磕碰,而發(fā)件的快遞員用的保價單是普通快遞單,起不到表示提醒的作用,也造成了快遞員過來的時候沒有提醒我驗貨.所以我申訴:賠上我電腦損失2000元,原因: 第一:沒有提醒我簽收。違反快遞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 第二:我交了保價費45塊錢,沒有按照報價操作。 第三:出了問題之后,上海韻達貨運公司,只站在自己立場,推卸責任。 現(xiàn)在快遞員和韻達總部都承認沒有按照報價單操作,但是認為簽收了,就認為一切責任在我這邊。請求處理,謝謝!!我有證據(jù)證明:1快遞員沒有盡到提醒簽收的義務,2,快遞員在操作的過程中沒有進行報價單操作。另外我保留有快遞包裝,如果需要損害證明,我可以上傳筆記本電腦損壞照片。需要錄音和照片證據(jù)的時候,我可以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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