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申通快遞霸王條款 !不簽字不讓驗貨!
投訴日期:2013-01-26 投訴地區:廣東省 投訴人:許先生
2013年1月22日一份申通公司承擔的從深圳發往廣東茂名的快遞從23到達到26日今天都沒送到我手上!!
在25日我表示不能接受還要等到26日才能收到的回饋后面致電當地經理,隨后給我安排了此前拒絕送貨的快遞員送貨
當是!!!
這人一下車就塞紙讓我簽字,看到快遞箱子已經被壓的不成樣子之下還是要求驗貨,被拒。
那我自己動手掰開看看,
沒想到此人發飆從我手上搶過貨物往車里狠狠一拋,關門,再一手搶過快遞單,揚長而去。
這個快遞員難道不知道我里面有易碎品,還這么一拋!!!
前后不到兩分鐘,此人霸道的行徑告訴我 他不是送貨的就是一個黑社會!!流氓!
作為一個消費者我購買了該公司的快遞服務業務,我不是應該有知情權了解下貨物是否完好么?
隨后了解,申通快遞公司有霸王條例!客戶一定要先簽字才可以驗貨!!!
有什么樣的公司才養出什么樣的人!!一批流氓來送貨!!!
以后有任何物品都不會采用該公司送貨!也請廣大市民注意在國家2013年3.1日施行的新快遞管制條例錢 堅決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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