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買到的手機與廣告不符合
投訴日期:2013-02-12 投訴地區:廣東省 投訴人:王先生
我在打年30凌晨5:40左右看到廣東衛視廣告 搞活動買手機送筆記本電腦、照相機,和64G內存卡,只要199元 結果我訂購了,直到初二 我回到公司上班中午收到我訂購的手機,結果只有手機,而且手機就像一個玩具一樣,又小,又輕,根本就不是打廣告上的那么大,因為廣告上拿在手里都挺大的,結果我打電話給服務中心要求退貨,結果那邊說沒有質量問題不能退貨,我說廣告上有7天可以退貨的,他說沒有質量問題就不能退,這叫什么事嘛?難道這個世道就欺負我們打工崽啊。
贊助商鏈接
消費者評論
已有10消費者評論,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