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不告知亂收費
投訴日期:2013-03-08 投訴地區:河南省 投訴人:劉先生
本人于2003年以按揭貸款形式購商品房一套,2007年還完房貸,當時未聽說要繳什么契稅。直至2012年12月份,社會上各種媒體才開始宣傳公民的契稅義務,本人得知后馬上到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因辦理繳稅的人太多,故在行政中心進行備案,可以緩期三個月繳納契稅。
3月8日本人抽空到行政服務中心契稅窗口辦理繳費手續,繳費的人仍舊很多,本人就想先咨詢了一下繳費流程,結果,行政中心的工作人員一看我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就說我從購房之日起就應該繳契稅,必須補繳滯納金才行。本人就說從未有人告知過此事,他們就說這是你應盡的義務,你去找房地產開發商說事去。
投訴事項有幾條:
1、原來是財政局管契稅征繳的,后來才移交地稅局,消費者為什么要為財政局當時的不作為買單?
2、為何在2012年之前,本人從未通過任何渠道得知購房需要繳納契稅,也未接到過任何繳稅通知?
3、如果2007年繳契稅,我可能繳納三千塊錢就行了,為什么現在要繳上萬塊錢,稅務局的政策是朝令夕改嗎?
4、契稅款是本人借來的,對于連繳納契稅都困難的人,你還收那么多滯納金,不是強人所難嗎?
5、本人如果繳不起滯納金,就無法履行契稅義務了嗎?
投訴目標:許昌市行政服務中心契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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