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2月19日從南方航空官方網站購買了一張3月21日從廣州飛洛杉礬,4月1日洛杉磯飛廣州的國際機票,共計7122元,其中4610元為機票款,2512元為各項稅費。現由于個人原因,需要退票,經與南航多次聯系,南航同意退回2512元,機票款4610不予退還,南航的回答是公司規定。 我現在要投訴的是: 1、在南航國際機票官網關于退改簽規定,只有英文版,沒有中文版。 評論:南航是壟斷企業,服務對象是絕大多數的普通中國老百姓,是咱老百姓都要看懂它的英文說明還是南航本來就不想讓國人明白它的規定?所以我本人希望南航面向國人的公共產品必須改為中文說明l(或中英文說明并存)。 2、按照南航退改簽規定(英文版,可以在南航官網上看到),其規定自相矛盾,但南航客服的回答是幾項規定如果同時出現,要執行最嚴厲的一條。所以我的4610元機票款不能退還。 評論:一句話,執行最嚴厲的一條,這是法律規定的嗎?恐怕還是南航的規定吧,可這一條又寫在哪里呢? 3、我希望全民都來討論討論這個案例,看看我們國家的壟斷巨頭們是如何為老百姓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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