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購買了一張南京到南寧的2月19日的東方航空機票,原定18:55起飛。在2月19日中午航空公司電話通知本人,說因天氣原因航班延誤到20:55起飛,當天下午17:00左右航空公司又電話通知本人,航班又恢復到正常起飛時間18:55分,此時離飛機起飛時間還不到2小時左右。因為第一次通知我后,我到外地辦事,計劃18:30左右返回南京市區,按照正常飛機起飛提前2小時準備去機場的。第二次通知我后,我根本無法來的及從外地返回家中拿完行李再趕到機場。當我18:10左右趕到家中拿完行李后,我打02195530電話告知東航我無法趕上18:55這趟航班了,要求幫我航班修改到當天晚上更遲一點的,得到了答復是,當天沒有航班,第二天也沒有航班,只有第三天晚上才有航班。本人因第二天有會議,跟客服協商能否協調幫我修改到第二天的航班,后來經和客服人員協商,東方航空幫我訂了一張2月21日上午11點多的飛機,我跟客服講幫我電話轉到它們的投訴部門但無人接聽。 我于2月19日到2月21日上午,我從早到晚不間斷的撥打東航投訴電話95530-投訴分機。至少撥打了有100分鐘左右的電話,都一直無人接聽我的投訴電話,因東航管理原因導致我延誤2天,耽誤了第二天與客戶的重要會議及相關工作日程安排,對本人產生了嚴重的后果,在這種情況下,東航一直沒有主動與本人聯系過處理本次飛機延誤問題。 一直到2月21日晚上我到達南寧后,東航的客服投訴電話終于打通了,我要求給與一定的說法。但東航不同意賠償,一直說是天氣原因導致,而事實上明明是因為東航管理操作上有問題導致的,把航班起飛時間當兒戲,更把乘客當猴爽,事后還不主動積極處理問題,導致乘客延誤時間長達2天,關鍵2月19日晚上本人上網查詢發現2月20日是有機票的,只是價位較高,東航不愿意幫我購買高價票,不顧乘客執意只能買2月21日的機票。 經過多次電話溝通后,江蘇東航的客服同意將這個問題反饋給上級領導處理。經過幾天的等待,東航客服的答復是,東航同意給與本人相應的賠償(此時說明東航已經默認承認自己的原因導致用戶延誤航班了),但只同意賠償500積分,相當于人民幣100多元,我說你點錢還不夠我這幾天撥打投訴電話的電話費,更不要說因此延誤給本人超成的誤工費等其它費用,后客服又同意將此問題再次上升領導處理,過了幾天后,給與的答復是只同意賠償1000積分。本人堅決不同意,同意跟客服表明了自己的態度,本人不認可1000積分的賠償,要求給與至少南京飛南寧來回的積分賠償或者等價現金。從此以后東航就跟消失了一樣,對它的客戶至之不理。
投訴處理結果請點擊:http://www.xzjunlong.cn/plus/ts_view.php?aid=
【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