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被交警罰款發票收據是過期收據
投訴日期:2013-03-14 投訴地區:四川省 投訴人:劉先生
本人在晚上7點在磨子橋騎電瓶車托人,被警員編號071544 下班警察攔截,罰款50元,之后將錢踹入私人口袋揚長而去。旁邊又有許多騎車托人的視而不見。對此,本人有幾點疑問,請廣大網友評論!
1、當時警察從私人口袋中拿出一沓錢,相信都是執法罰款得來,但是為何下班之后還沒有上交,金額在2000塊錢左右。難道現在警察窮的都沒有公文包了嗎?
2、警察所開罰款處罰定額票據為2011年的票據,在2013年中使用是否合法。這個也太節約了一點吧!
贊助商鏈接
消費者評論
已有10消費者評論,點擊查看
315新聞
推薦排行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