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當天2個快遞件交給(順豐快遞公司) 1、順豐單號591479649169 (從福州寄往香港),2、 順豐單號591531745857 (從福州寄往廣東) 時候發現2個件不知道什么原因調包了 ,發往廣東的件給我發到香港去了,發到香港件的給我發到廣州去了,10月4時候聯系他們給予解釋,24小時后一直未給答復,因為該件有一個是個人公司樣板鞋,事后跟快遞協商幫忙轉件,說聯系不上那邊收件人 ,本人親自聯系 也讓收件人幫忙放到順豐站點,可最終一直未能及時給予處理轉回,經過67小時后的今天,還未給我處理,香港那邊收件人既然已把該件放到順豐站點就相當于下單了,同時我也第一時間聯系告知順豐總部,答應我會及時給我處理轉件,可至今2十幾個小時過去了還沒給我發出去,時間耽誤了先不說,我那邊工廠燈著樣板開模呢,沒有別的要求只希望此次投訴能給他們一點動力,盡快給我處理此事,10月7日上午10點55分 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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