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19:30發的件(物品是服裝)(物流公司:百事匯通)(始發浙江,到貨地址廣東珠海),單號是210244631056,20:30發現錯發了顏色,打快遞公司電話要求召回,快遞公司說到了珠海才能退回,并答應召回。同時又讓我補發正確的顏色給客戶單號是210261786074.
結果10月20日查實錯發的件已經被簽收,客戶說簽收人并不是本人,有代收的。于是我打電話與快遞公司溝通,快遞公司答復會讓快遞員取回。
10月21日補發件也簽收了。
等待兩天后,沒有任何電話或是處理結果。10月23日不放心,于是打電話去百事匯通物流公司聯系,要求客服及取件員盡快要求處理這件事。客服及取件員之間就開始相互推諉,客服甚至說不知道有這件事。(說明經多次反映根本沒有人處理這個錯發的問題),對于這個結果個人是比較生氣的,再次要求處理,他們甚至說,不就是一件衣服,叫我不要打電話給他們,打給他們沒用。
尤其客服態度極其冷漠惡劣,未有處理結果中途就掛我的電話,說這要怪我自己要發錯件。
10月23日下午再和取件員聯系,說沒空處理。
非常不負責責任。
面對這種快遞公司的問題一定要范規化,隨意性太強,多次反映都無效。作為消費者真的感到非常的無能為力。。
不發快遞又不行,但是面對各種風險的時候作為消費者就求助無門,打給快遞公司他們內部都是一體的,根本沒有人會處理這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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