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4日,我和妻子在上海展覽中心舉辦的上海現代婚博會現場與珍妮花簽訂了婚紗攝影合同,預付50%訂金2000元整。
在展會眾多的婚紗攝影品牌中,最終我們選定了珍妮花,是因為當時在眾多的商家中給出的拍攝條件中基本上都差不多,4000元的價位都是底片全送,6套服裝,內外景。。。。。。
在展會現場珍妮花的接待人員馬旭艷與楊偉青熱情推薦她們的攝影技術好,上海老店,絕無隱形消費等等。。。在婚紗照的幾個關鍵因素上我們也當面和對方確認,就是拍攝160張,入冊35張數,幾套服裝,底片全送,內外景等問題得到確定的回答,最終我們才決定在珍妮花拍攝。權當是為了留個美好的紀念吧,花幾千就花幾千了。
在9月份準備拍攝的前一天,我和妻子去靜安區航渡路50號珍妮花影樓挑選婚紗時閑聊到送底片的事時,對方說底片是不送的,除了選取的35張入冊照片,其余都不送底片,如果想要入冊,每張另加100元,如果想要數碼文件每張另加60元。這與展會上馬旭艷與楊偉青的介紹情況嚴重不符,現在數碼產品如此普及,誰家沒有電腦存些圖片呢?如果我花4000元僅僅是為了拍35張照片打印成相冊,單張照片的成本就高達115元/張,如果想拿到全部底片我需要另外再付7500元,總價格將在11500元,在婚紗攝影這個行業里也是暴利了吧!在次之前我也聽說過婚紗攝影行業里的陷阱消費,隱形消費,靠賣底片,化妝品,衣服升級等伎倆,我已經很小心了,卻敵不過對方的出爾反爾。對這樣的欺詐合約,我選擇了不繼續拍照。對方說你去找和你簽合同的人吧,于是,我輾轉從靜安區到浦東新區八佰伴珍妮花分店找的當時和我簽訂合約的楊偉青,楊當場表示絕對沒有說過底片全送的話,一且按合同上的進行。并指出合同上備注說明中第一條:選中的數碼檔案以專業相機所產生的JPEG文件格式刻錄成光盤交付。當時在簽訂合同時我也看到過這句話,我理解的意思就是數碼相機拍的底片都可以刻光盤交付,也就是底片全送,并且現場楊也是說過底片全送的。我說這樣我接受不了,我不拍了,退還我訂金,楊說安照合同,是我違約,需賠付違約金標的20%,800元錢。(合同顧客須知第五條)遇到騙子加打劫的了,我認為珍妮花在制定這份合同時已設好了陷阱,玩文字游戲,加霸王條款。誤導欺詐消費者簽訂合同。都沒有給我提供服務,反而要我賠它錢,我預付的2000元訂金沒給我利息,反而說是我的不是了。對此我越想越氣,堅決不與該騙子合作了,我只要在這一年的合約期里用合理的手段追回我的預付訂金。請315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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