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12月3號曾經投訴過一次,投訴編號112393。以下是我12月3號投訴內容:““““““您好,我在11月27號發了一件快遞,是寶寶安全的東西,比較著急和重要,現在寶寶那邊急等著用。發的是全峰快遞,從北京發往煙臺,快遞單號:300038153513。11月30號就已經到達煙臺,我們連續打電話打了3天催促,快遞公司一直不給送貨,找各種借口推脫,F在貨物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還一直推脫不給送貨,派送站點根本無法連續上。我們現在強烈抗議,非常氣憤。希望貴處幫忙協調解決一下,一定要讓他們盡快把貨物送到。。。∪f分感謝!!!!””””””在這個投訴之后,全峰快遞所做的僅僅是在查詢的網頁頁面重新打出了一條的信息“快件在煙臺站正在發往萊山站”。而這條消息已經在11月29號就顯示了一遍了!!全峰快遞這簡直就是推脫責任和糊弄我們!我的客戶在之后的1,2天還是一直沒有收到貨物,客戶最終忍無可忍,選擇退貨。而我也在第一時間告訴了全峰快遞,要求馬上找到我的貨物并且把貨物退回發貨站點(即北京天通苑站),全峰快遞當時也同意給我把貨馬上退回來?墒蔷嘟裼诌^去了4天多了,沒有任何消息,打電話問全峰快遞貨在哪里,告訴我他們也不清楚,正在查,然后就是要我等,一直等。我現在懷疑我的貨物已經丟失了,要求全峰快遞賠償我的貨款461元,希望貴處這次一定要幫我解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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