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弗雷德公司出售即將過期的商品不給調換 | |
投訴目標:山西弗雷德聚聚氨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投 訴 人:劉女士 |
投訴時間:2014-02-27 | 投訴地區(qū):山西省 |
處理結果:http://www.xzjunlong.cn/plus/ts_view.php?aid=121774 |
2013年12月份購買山西弗雷德聚聚氨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發(fā)泡膠100箱,貨到后先后發(fā)現(xiàn):1.一箱之內多種品牌(我們并沒這樣要求) 2.貨到后好幾箱已經破損,膠已噴出發(fā)泡,不能使用 3.同批貨物有不同的生產日期,有的已將近過期(客戶不要) 4.我們訂購的750g有20箱,結果有30箱(多收了十箱的錢) 以上情況反映給公司負責人,負責人說:日期是罐子的生產日期不是產品的生產日期,他們公司沒有生產日期,如果我退貨的話可以重新給我噴生產日期(這樣的話誰還敢要,誰知道貨是不是已經過期)我們堅持退貨公司負責人則以公司放假為由推到2014年2月中旬解決此事,但我們再次打對方電話時要么無人接聽要么在通話中。事情很明顯對方在推卸責任,我們要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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