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于3月21號在申通快遞清遠南華工商學院代理店寄手機(型號是諾基亞Lumia 925)到東莞石龍區西湖區石龍國際電子城4038號門店去維修手機屏幕,當時寄手機時工作人員問我要不要保價,但考慮到保價太貴,1000元要30多元是運費的好幾倍了,就沒有要保價,但是工作人員也沒有說明沒保價會怎么樣,我就寄出去了,但是那時候他跟我說現在沒快遞單號,要我明天來拿,我就說好,至于快遞單上的合同我是沒有看過的,我也是第一次寄東西,而且快遞單上也沒有我的簽名,所以他合同上所講沒有保價的東西只能按照運費的5倍賠償的條例對我是沒效的,就算有,我都覺得一點都不合理。就這樣到了3月23號,快遞到了申通快遞分公司廣東東莞石碣公司的時候,我的快遞就不見了,但在其官網上查詢快遞單號顯示的是簽收人已簽收,這是非常大的一個疑點,最起碼你簽收了要有簽收人姓名,但是沒有,我懷疑是其內部的工作人員偷的,當然這是個人猜測,不過也八九不離十了。然后我打電話過去交涉,打電話給他們總公司,總公司讓我等,一個多星期還是沒給我答復,而東莞石碣公司直接稱他們的工作人員沒來上班,不跟我談,總之就拖著一直不肯給我賠償。我試著打過12315,但是轉到清遠的12345,他們跟我說他們不受理這種事,要去打020-12305,廣東郵政那里去處理,但是我不管閑時忙時打都是接不通的,所以一直拖到現在。望12315網上申訴能幫我解決。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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