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東EMS代理點兩次在已經收到快件的情況下,未及時通知收件人取貨。 第一次:快遞編號為1103651200115,于2018年6月17日10:31到達該代理點,然而并未通知,直至2018年6月19日晚本人去代理點詢問才知快件已到達,問負責人為何未通知收件,負責人并未作出回應。該快件屬大學研究生錄取通知書,里面有重要文件需要及時交給學校,然而因為此EMS代理點的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使得后來收件人通過使用順豐速運將文件寄到學校方未延誤。 第二次:快遞編號為1162832737595,此快件為港澳通行證,于2018年7月21日9:32到達該代理點,然而該代理點于2018年7月24日15:48才遲遲通知收件,本人原定假期內去港澳旅游的計劃,因為此代理點的工作失誤而作廢。 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對此代理點的行為作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