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6月28日晚入住連云港市核電賓館不慎在舊枕套留下了污漬被強行索賠80元,事后很容易就完全清洗干凈了我第一次于7月3號要求退回不合理賠付的80元被拒絕,理由很牽強就是因為錢已經交上去了;經12315投訴后跟經理磋商多次無果先提起投訴索賠;核電賓館在提供服務中的欺詐行為和違背合理賠償原則,以及完全不接受我洗滌干凈枕套后善意的協商退款意見還惡意敲詐勒索80元的行為;且耽誤了我們一車人的正常工作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為此我鄭重提出索賠要求:退一賠三!賠償我為本案追索賠償的580元;核電賓館是立足江蘇核電集團服務的獨立法人企業,是否有通過利益輸送獲得國有企業的固定收益我為來源所以如此霸道強行勒索賠償?因為同樣的枕套輕度污染在呼和浩特天潤酒店發生完全不需要我承擔賠償,酒店有清洗枕套的義務除非不能清洗掉才需要協商賠償,本案枕套完全可以清洗被核電賓館強行勒索需要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