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9于深圳皇庭廣場消費2699購買大衣,599購買褲子,大衣掉毛。2019.1.4前往深圳退貨。商家不予退貨。發票衣服已經退還商家,未退款
回復內容:
商家:您好,由于YY您綿羊毛花駝大衣是穿著走的,是不支持退換的,而次日門店已經和你協商進行更換,您也是同意的,故請您抽空到門店更換貨品,知悉;
消費者:不穿怎么知道掉毛?而且并沒有達成一致,是你們說店員沒有權利處理,讓我把東西放在這里,怎么就是商量好了換貨?;2019-01-17 13:04:56 消費者:吊牌以及發票均齊全,而且也在7天之內退回了,沒有道理出了質量問題不給退貨。;
消費者:和店員的聊天記錄均已保存,沒有達成一致,這么欺騙偷奸耍滑簡直可惡;
消費者:請商家盡快處理,已經快一個月過去了,難道這么拖著事情就會過去了嗎?;
消費者:商家太惡心了,大過年的特地微信來污蔑我這衣服我穿了好幾天,否則為什么7天才來退。1.我住在香港,來回深圳不方便,特地挑了個周五去退的,來回路費我還花了100,按道理質量問題路費該由商家出路費。 2這件衣服我的確試了,但是不是像商家說的,我當時并沒有穿著走,我第二天早上穿了半天,因為衣服掉毛,我中午還特地回去換了一件,當時就決定要退。3.這件衣服發票吊牌具在,質量有問題,就因為我試過就不能退嗎,并且商家一開始打電話來賣慘,說自己不容易,后來又微信來污蔑我,太惡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