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9號在淘寶拍下部i9220手機,以1200元成交,9月14號收到貨隨即確認收貨,用了一天后,發現手機存在質量問題便于賣家交流,賣家同意換貨,隨即我便把貨發回,十來天后手機寄回仍然存在質量問題,我便申請了淘寶售后維權,淘小二要求我把手機退回,到今天我打淘寶消費者電話催促其今日給出答復,維權成立淘寶會對賣家扣分,但我的錢貨兩失。
打電話與淘寶客服交流,說交易成功后風險是由消費者承擔。手機也是淘寶要求寄回,現在寄回了不予以保障,這不是霸王條款嘛!賣家貨物現在下架不能投訴,連店鋪都已經找不到了。我要求能把錢款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