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打算買微波爐,在2012年12月19日淘寶聚劃算活動,看介紹說是可以30天無理由退換貨創迪光烤箱,買前詢問賣家主要想要微波爐,告知是具備微波爐功能的。結果收到貨試用了一下,加熱一盤瓜子大火用了20分鐘,效果不滿意,在七天之內發起退貨,這時賣家說讓我把郵費費承擔,還說這是件大件電器快遞費用高,我不愿意,也詢問過淘寶客服,客服說聚劃算的活動商家包郵是不用消費者承擔的,但退回的費用買家負責。因為我不愿意承擔寄來的郵費,買家就以使用過一次為由拒絕退貨。我說就是因為考慮到退貨所以試用才只是加熱瓜子,無油無煙,保證不會影響二次銷售。賣家就說如果沒有用過就可以用過不行,我就問頁面介紹的30天無理由退換貨是什么意思,回答也是一樣,只是在打開商品看外觀不喜歡的情況下就可以。我就奇怪了,任何一個正常思維的人對于這句話的理解都是在使用30天內不滿意無條件退換,怎么可能花600元買個電器放家里看30天然后退貨,完全不合邏輯,商家這么做就是故意欺騙。讓消費才產生重大誤解然后欺騙顧客, 重大誤解的交易是屬于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存在欺騙行為,如果金額較大的就是詐騙了!而且這個光烤箱還有瑕疵,我也投訴了淘寶客服,客服的回答就是要我出具產品的檢測報告,48小時內提供不了就按規定打款給賣家,現在已經打款了,我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了,難道做為消費者的我們,就只能遇事自己吃虧嗎?就沒有誰能為我們消費者維權嗎? http://detail.tmall.com/item.htm?spm=a1z09.5.0.43.ZCk5MP&id=1624146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