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22日在淘寶上下單,購買移動硬盤一個。 當時那個黑心商家給我說,他們是從庫房直接發貨的,讓我退淘寶上的款,選擇貨到付款 我相信了他,等到5月24號順豐快遞給我貨之后,我把款交了,然后發現貨是假的,有多假,一會兒看圖就知道了,然后在半個小時內聯系順豐快遞,讓客戶記下運單號不要打款給發件方,當時順豐說要處理。 說他們和發件方簽了協議的,說不是七天之后打款給發件方,而是所謂的協議上是什么打款給發件方,就什么打款給發件方的。這個好危險。 一、淘寶這個交易平臺,核實商家不嚴,請你馬上登錄淘寶,看一下這種方式發布賣移動硬盤的信息的商家還是筆筆皆是。 二、請國家出臺相關法律規定,快遞公司都需要在簽收貨到付款后七日之后才能打款給發件方,而不是隨意和發件方私下簽訂協議,什么簽收后馬上打款給發件方。 其實不需要七天,一般兩三天也好啊,這樣就能保證騙子不能馬上行騙得手,收到欺騙消費者的錢財。 這方面順豐做得比淘寶好多了,最后還是把錢沒有打給發件方那個騙子,還是還給了我,淘寶就連個投訴的地方都沒有,好讓人汗啊。 請看下圖所謂的移動硬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