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8月2日在京東商城看到一款飛利浦(PHILIPS) 32PFL3530/T3 32英寸 高清LED液晶電視(黑色),售價1899元,在商品介紹中明確標注說明,購買此商品后,給予商品5條好評,即可獲得飛利浦手機一部價值380元左右,贈品發放時間2013年8月30日統一配送。 本人隨即在京東商城訂購此商品,并使用招商銀行信用卡在京東商城付款,付款后提示交易成功,所購商品于8月3日配送,京東商城訂單號677724008。 本人于8月3日收到此訂單商品,確認收貨后,給予此商品5條好評,并于8月7日登陸京東商城網站與在線客服溝通,得到明確答復,本人訂單符合買贈活動要求,獲得一部飛利浦贈品手機,等待8月30日統一平配送收貨。本人在8月31日與京東商城與在線客服聯系,希望得知贈品手機配送時間,方便安排家中留人收貨,京東商城在線客服回復“此活動為廠家行為,需要京東供銷人員與商品廠家聯系,得到廠家答復后,在京東客服服務頁面給本人留言”。 自9月1日起,本人每天與京東商城在線客服聯系,依舊得不到明確答復,在線客服回復通常為“應該、可能、大概、也許”字眼,未能明確贈品配送時間,并且在此期間沒有得到京東商城任何消息,包括網站留言、短信、電話,每次都是本人聯系京東商城在線客服,截至9月4日晚20點40分,本人與京東商城在線客服3309號客服員聯系,依舊得不到明確答復,當即在京東商城投訴頁面進行網上投訴,投訴內容: 一、京東商城售后服務對消費者不負責任,消費者購買商品付款后,得不到相應服務。 二、京東商城推卸責任,消費者付款購物后,京東商城推脫贈品活動為廠家行為,京東不負責。 三、懷疑京東商城存在商業欺詐,以買贈優惠誤導消費者購物。 四、京東商城在8月31日至9月10日,10余天時間,仍為能給本人明確答復投訴事項,京東商城對消費者極其不負責任。 請315介入調查,還消費者一個公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