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1月2日通過騰訊QQ愛逛在www.lepao.com(樂跑手環)下訂單購買了一只樂跑手環(訂單號:25505),打算趕在年前送人,但在14日仍沒看到該訂單發貨,就聯系樂跑手環客服提出了取消訂單的要求。并按客服要求提供了各種退單要求的信息,明確了退單的要求。但蘇州互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還是在1月26日將商品郵寄到我手中(因為我已經提交了退單要求,認為不會發貨,而且送貨人員是直接將商品放至我單位門衛簽收,我未能及時拒收)。當日我繼續聯系該公司客服,說明了情況,并按要求發回該公司。該公司收到后,以手環打開過包裝,未按原裝方式放回,手環臟了(室內打開試佩戴一下也會臟?),被激活(既然收到,本打算試試如果好用自己用也行,但這次事情后。。這個產品這輩子都不會考慮了)等種種原因,要求我繼續使用,不給予退款。 希望315本著為消費者維權的為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