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下午3點收到手機后開機發現觸摸屏幕沒有反應,當天聯系客服,客服讓我找當地的小米售后,由于當時太晚了,于第二天即2014年2月15日上午,聯系小米售后后發現該商品為仿品,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因此要求退款,與賣家聯系后賣家說我把貨郵回去之后會給我退貨退款,但貨到后又不簽收,說我的手機不是在他的店里買的,不給退貨。在我的一再堅持下于2014年3月2日聯系天貓客服,天貓客服于今日即2014年3月10日要求我出具相關證明才與退貨,但因本人正在廣西南寧上大學,半年內無法回到河北省承德市,因此在此舉報該賣家,不僅賣給消費者假貨,客服態度還十分不好,要求予以退貨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