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可知,我投訴理由如下: 第一:如果騰訊認為本人曾經有是用外掛的行為請將所掌握的本賬號使用外掛的可靠記錄發到本人QQ信箱!須經本人核實記錄真偽!騰訊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擅自做主已經侵犯了本人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騰訊為商業公司,無權擅自對他人的私有財產做擅自處理。騰訊擅自對本人的天天酷跑賬號做封停處理已經嚴重侵害本人所享有的私有財產正常使用的權利! 第三:天天酷跑作為一項商品被推向市場并且由貴公司代理!騰訊在代理期間明知此商品存在漏洞的情況下(漏洞指一些游戲BUG與可能出現的外掛程序)依然將此項產品進行上市推廣!而且在發現外掛的情況下并沒有及時制止而是采取了制定天天酷跑有關使用外掛封停賬號的條款!騰訊在運營期間的制定此不平等條款以及不作為嚴重危害廣大天天酷跑玩家的合法權利!此條款為“霸王條款”!應視為無效條款! 綜上所述希望騰訊在接到此申訴書3日內停止對本賬號的一切不合法的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