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29號在京東訂購一合約機。期間兩次聯系京東在線客服及電話客服,均表示此訂單在5號之前肯定送不到,我2、3、4、5號均休息。 2號配送員直接聯系機主要求送貨,在機主的電話轉達下收貨人(我)直接讓同事去簽收此貨物。此商品在4月1號手機購買頁面有了其他優惠,24個月連續贈送24GB流量。也就是說在我還未收到商品前此商品就變相降價了。。投訴在線后,幾次推諉,并要求我上傳相關圖片,我不清楚這個東西需要上傳什么照片。在我的投訴下,京東“某關懷部的客服”回復我這個不是他處理的,也是需要去核實清楚。現在我手上除了手機的包裝拆開(上面2個原因誤收,機器被同事拆開),其他配件,電池,SIM卡均未使用。如果不能補償流量的差異,希望能退貨。京東的退換貨客服表示此商品是合約機,所以不能退貨,希望我能諒解。那請問合約機就能抵抗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