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京東商城遺失發票后欺騙用戶 | |
投訴目標:京東商城 | 投 訴 人:周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6-28 | 投訴地區:廣東省 |
今年三月份我在京東購買辦公用品,需要開具增值稅發票,等到五月底還沒收到發票,然后我給京東對應我們公司的企業客戶經理電話詢問。她欺騙我,說京東更改新規定了,開具增值稅發票需要企業開具所購物品用于 辦公證明還要蓋公章。第二天天天快遞(京東快遞發票專用快遞公司)的人給我電話,詢問我是否收有他們公司快遞出來京東的發票,還詢問我加入遺失了,會不會對我有影響。至此我才知道京東客戶經理為了規避責任,欺騙了我。結果我給京東電話,不停投訴,他們給出結果就是必須我開具發票遺失證明,還要蓋公司公章。我連它們給我開具的發票是啥樣,都不知道,是快遞公司和京東弄丟我的發票,居然要我開具遺失證明,世界上還有比這更奇妙的事情嗎?當時我很氣憤,不過想想不和他們計較了,只要拿到發票就好了,我向公司詢問,因為這事使用公章非常麻煩,幾乎不可能。所以我直接告訴他們。結果他們說給我處理,一周后說讓我接受開普通發票,或者把錢返還到我公司賬戶里面。我又和公司財務商量,返錢是無法接受的,我用的是企業賬戶,返錢無法替代報銷。最后財務勉強接受開具普通發票。第二天我告訴京東,讓他們開具普通發票。結果他又告訴我無法開具普通發票。說只能返錢或者是讓我開具蓋公章的遺失證明。 京東作為全國數一數二的電商,怎么這么流氓,和強盜有何區別。坑蒙拐騙,樣樣都來。自己說過的又不承認。我想告他們,又不知道怎么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