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7月5日,本人在天貓ONLY官方旗艦店購買了三件衣服,訂單編號:186954793548122600,共計632.5元,收貨時只拿到兩件衣服,出現了缺件的問題。問題包裹:EMS運單號:1156540279215
2.立刻就聯系了ONLY官方旗艦店客服(2018.7.9),被要求提供包裹走件稱重截圖,事后我聯系了快遞小哥、投遞公司以及咨詢了全國郵政線上客服,被告知因包裹完好,沒有包裹走件稱重截圖。接著,我把該信息反饋給了ONLY官方旗艦店客服(后來又我問要這個截圖起碼有四次以上,明明我都反饋過了)。讓我等著。
3.星期四(2018.7.12),我再次詢問,被告知出貨流程無問題,需要買家自己承擔后果。我不能認可。
4.原因:不管是商家的問題還是快遞公司的問題,這個責任都不應該是買家承擔的!!!我為什么要為only和快遞公司的失職買單?
5.投訴訴求:把缺的衣服發給我或者按照相應衣服的價格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