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于2018年8月15日于淘寶宏峰高端數碼城購買榮耀10手機一部,共花費2453元,店家承諾原裝正品
2、我于2018年8月17日收到手機,打開包裝時發現手機已經是開機狀態,查看電池使用情況,發現已經開機四天多,我到官網查詢發現保修日期至2019年8月11日,即手機已于2018年8月11日就已被激活,根本就不是原裝正品了
3、我于今日即2018年8月28日向淘寶客服投訴,店家給的回復表明店家在明知手機已被激活的情況下還當原裝正品賣給我,已屬于欺詐
4、我的訴求:希望平臺對店家做出懲處,并要求店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來賠償我
回復內容:
消費者:商家是淘寶宏峰高端數碼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