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9月7號,我在去哪網訂了南京市格林豪泰(南京經五路月苑店),付款173元,對方沒有提供發票。
2.當天下午,去哪客服打電話給我,說格林豪泰沒房間,給我調整到附近的錦江之星(南京邁皋橋酒店)棲霞區和燕路291號,我同意調整,結果在9月8號凌晨1點30我到錦江之星酒店時,被告知沒有房間
3.聯系去哪客服,客服告知我沒有房間,讓我自己另外找賓館住宿,退還當前房費,我不認可
4.原因如下:1我在第一次下訂單的時候,有短信告知我是訂單成功的,當天下午6點多,去哪客服聯系我要調整酒店,我已經做過一次變更,2凌晨1點30我到達調整后的酒店,被告知沒有房間,經酒店前臺查詢后,并沒有收到去哪給酒店下的訂單,然而在下午去哪聯系我的時候說已經預定成功,屬于欺詐消費者行為,3凌晨2點13分,去哪客服告知我目前沒有可協調的酒店給我住宿,讓我自己解決住宿問題,我是訂不到的,所以我現在要求雙倍賠償。
回復內容:
商家:經核實此單未到酒店滿房,我司商家提供備選酒店,消費者不認可,我司給出賠償方案,原訂單金額一倍的賠償,金額173元,消費者不認可,要求雙倍賠付,協調失;
消費者:此單未到酒店滿房,請問這個是和誰核實的?你們客服在9月8號凌晨2點13分左右給我電話,我電話里說的很清楚,要么給我在市區提供賓館住宿,要么退款雙倍賠償,你們均不能實現,現在給出的回復提供備選酒店和9月8號凌晨的說法不一致,我選擇升級投訴,必要時候選擇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