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5日在美團上預定廊坊的亞朵酒店2個房間,預定系統上標注4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并發送至我的郵箱; 2、3月11日我沒有收到郵件,聯系美團,美團推到酒店,酒店查驗后確認是代理商開具發票,后我又聯系美團,美團告知24小時內發票專員聯系我。 3、3月12日發票專員聯系我,告知開發票在5個工作日內。后我聯系美團問系統發票開具約定時間是錯的嗎?美團客服告知:24小時內專員會聯系我。 4、我認為我的權益得到極大傷害,如果我不去追問發票,是不是美團就可以漏稅?系統約定的時間4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人工專員告訴我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是不是美團已經違約?系統中沒有“催發票”的功能鍵,用戶無法通過其他渠道索要發票,只能聯系客服,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是不是沒有任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