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攜程旅行網突然取消航班,讓我加錢換航班
投訴日期:2011-12-29 投訴地區:上海市 投訴人:王先生
我2011年12月8號在攜程旅行網訂了從上海到桂林的旅游度假產品(桂林+陽朔2-15自由行,2人),2012年1月20號出發,1月25號晚23:05乘坐吉祥航空H01148回滬。
但是今天(12月29號)下午5點多,攜程突然致電我,告知我1月25日回上海的航班取消。
給我2個方案:1: 航班保護,改到提前1天(24日)的同一個航班;2:加幾百塊錢換當天20:00另外的航班。
由于我購買的是攜程的旅游度假產品,并付了款,拿到了發票以及“旅游產品度假確認單”,產品確認單中也不存在因航班取消由客戶承擔什么風險的條款,所以,雖然當中我做了讓步,可以將回程延后1天(26號)的同一航班,但是此事折騰到下午6點,攜程也沒回復確認,而相關的工作人員下班了事。在多次電話催促攜程服務熱線解決問題之后無果的情況下,我提出要求免費更換成當天下午(25號12:00之后)的航班,但攜程以莫須有的條款(說什么因航班取消等原因攜程僅協助客戶與航空公司解決,可能客服人員將代理訂票合同條款攪混了)來推卸責任,要求我來承擔相關的損失。
由于我和攜程簽的是旅游度假產品,旅游度假產品確認單上沒有上述那個莫須有的條款,不管如何,攜程都應該保證履行產品確認單上的行程順利成行。
所以,我強烈要求攜程(2個方案):
要么:免費更換成當天下午(25號12:00之后)的航班;
要么:免費更換成第二天的同一個航班(所謂保護),并免費提供這期間的住宿費用(同一酒店順延住宿一天)。
注:
取消的航班:吉祥H01148 (1月25號)
訂單號:802XX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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