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1日下午6點,接幼兒園電話到人民醫院,孩子在手術室做手術。要先簽字才能看到孩子,當時孩子左臉一條5.1厘米的傷疤我們覺得需要幼兒園給個說法。幼兒園說有保險的。可是隨后再沒了消息,投訴到武昌區教育局,在教育局3次調解之后,2011年2月幼兒園答應給6000元并要求簽寫無責任合約,被我們拒絕。經過2次手術和藥物治療后。我們申訴到法院。這時幼兒園已經辦理了執照。并且時間為2011年6月11日、在法庭上他們堅稱每學期3000元學費為公益性幼兒園。對孩子受傷沒有任何責任。
法官認為 雙方可以調解。 時至今日 幼兒園再沒有任何消息了。
在孩子受傷之后。我妻子為照顧孩子被公司以礦工3月辭退。失去了經濟來源。
而我們為了孩子的好好生活。在三甲人民醫院做了1次整容整形手術花費7000元。以及對孩子面部傷口的藥物治療。目前還有疤痕還有3.1厘米,余教授認為孩子太小了,不能再連續進行面部手術,建議我們等孩子16歲之后再進行手術。
后來投訴到教育局沒人管 打市長電話沒人回應,打楚天都市報也沒人愿意幫忙。
孩子在幼兒園上課時,怎么會跑到教室外面受傷呢? 難道每年花費萬余人民幣的幼兒園沒有1個管理方式嗎?我兒子2歲入園6歲離開,得到的沒有歡樂的童年,只有一臉的傷痛。
希望315能幫助我們,或者介紹一位有經驗的律師也行。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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