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東方退班不退費
2012-07-30 18:19 北京市 吳先生
2012年7月份我幫弟弟報了新東方暑期聽說讀寫住宿班,經過近一個月的學習,感覺收獲不大,想退班,學習期限還剩最后10天左右。但是新東方只給辦理停課不給退出現金。
7月28日在北京新東方總部13號咨詢臺辦理退款,接待員以課程進行過半不給退款,只給保留款項進新東方賬戶為由對我們的請求予以拒絕。接待員還提出許多“須知”一類憑證說明其理由。但經我們一一查看并未有任何一條顯示有他們主張的“課程過半不予退款”的規定。而且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商家的格式性條款應當做出有利于消費者的解釋,所以我們主張應當退出我們的剩余學校款共4000元左右。但是新東方不予理會,并且原服務員報以輕蔑眼神,態度傲慢,而且不再接待我們的咨詢。
新東方壟斷學習人員自由自配剩余學習款項的行為嚴重違背教育精神和消費者保護法律法規,請求有關部門給予嚴厲處理,還教育市場以公正公平。還消費者以正義!
我們只主張退出我們應有的剩余款項,并保留通過最終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
望貴單位妥善處理保護消費者。
課程聽課證號ZKR124110040和ZKR1241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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