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銷售欺詐掉包并不肯開發票
投訴日期:2012-10-04 投訴地區:江蘇省 投訴人:李女士
我于2012年10月2日在景德鎮古窯二號窯的購物中心,一個四十多歲、身高不足一米六、皮膚不白扎著辮子的女營業員向我推薦張文月老人制作的一對梅瓶(黃地扒花壽桃梅瓶和胭脂紅梅瓶),我看見瓶底有張老印章,標簽上書制作人張文月,標價一萬八千和一萬六千,合計3.4萬。她說這對瓶很有收藏價值,若我買可邀請張老合影、親簽收藏證書,而且國慶活動可以對折。我問可否1.5萬一對成交,她想了下爽快答應了。于是付款(收銀臺說沒有票只能開收據)、合影、簽字。她拿出兩錦盒出來包裝,因我還要繼續參觀,她熱情提出包裝好后放在收銀臺,說我認識你了,逛完你再來拿吧。一個小時左右我回到購物中心,看見錦盒還在收銀臺旁,正準備打開看時那個營業員趕過來連說不會錯的不會錯的,我出于信任就簡單地打開盒子看了下而沒有把梅瓶拿出仔細看瓶底。待我10月3日帶回外地打開仔細端詳時非常吃驚地發現瓶底的印章變成:大清乾隆年制!這才意識到我選中并付款的瓶底有張老印章的梅瓶被營業員掉包了!
10月4日我請住在景德鎮的親戚去該購物中心交涉,答復如下:1、從不提供發票,只有收據,門票(95元)就是發票了;2、有張老印章的這兩款梅瓶只有一對,他們從不主動推售,而且從不打折,因為張老現在制作基本不留印章了。賣給我的因為打折所以只能是"大清乾隆年制",但可以用合影和收藏證書來間接說明是張老所作。
我的想法是:1、購買商品索取發票是我的權利,即使節日期間缺票那么節后應該補票,否則商家有逃稅嫌疑(在我之前有個顧客買了12萬多也是僅提供收據);2、該筆交易的買賣雙方都是指著有張老印章的商品及標簽進行銷售購買行為的,但我按約定付款但得到的確實非約定的貨品,在購買中營業員只字未提簽張老章不打折的說法,所以我覺得這是一種性質惡劣的銷售欺詐掉包行為!這一行為使我對古窯這一國家AAAA風景區、文物保護地、非物質遺產的具有國家級信任度的歷史遺址的可信度大跌眼鏡,使我們這些對歷史傳承還堅守信仰的膜拜者深受打擊!
我在此懇請中國萬里質量行對此事深查到底,以警誡后來人,讓國寶級傳統技藝在純凈的土地上發揚光大我們義不容辭!盼回音,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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