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2年11月在英孚廣州培訓中心報了兩年的網絡培訓課程,當時聽完英孚工作人員Rita跟我解釋課程,我告訴她,我沒有錢,工作也剛辭職,她告訴我可以幫我以英孚工作員的身份辦理交通銀行的信用卡,還有,交通銀行和英孚有合作關系,這樣,我的學費是交行一次性還清,然后我需要分24個月跟交通銀行還款。
在這種情況下,我成了英孚的學員,從她口中我知道英孚有14天無條件退款的協議。剛開始的時候 ,這個輔導老師對我的學習狀況非常的關心,偶爾還打電話關心,我覺得也蠻負責,就想著跟她介紹客戶。
但,在一年多來,我每個月需要堅持還信用卡,學習的時間越來越少。今年遇到特殊情況,還有2年左右的課程,我不想要了,想讓她幫忙轉讓。結果她就開始了不理睬的態度。因為是用信用卡付款,所以她們根本不用擔心學費的問題,如果我們不還就會影響信用記錄。思前想后,我覺得這個在這個消費工程中,EF培訓機構有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在此提出投訴希望消費者協會的領導們可以管管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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