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4月18日在攜程網(wǎng)購買5月6日出國機票. 需要報銷憑證. 也支付了EMS費用10元. 在訂單詳細頁面里也有列明.
2014年4月25日9點53分至電客服. 一男客服說已經(jīng)郵出 讓我再等兩天. 可是今天4月30日還是沒有收到. 15點30分左右再次致電客服. 一女客服說沒有查到快遞單號 也就是根本沒有送出. 這將導致我無法報銷 這完全是網(wǎng)站的失誤
客服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再次給我送出快遞. 我現(xiàn)在也只能選擇這個. 可是現(xiàn)在到5月6日我登機日只有2-3個工作日了. 幾乎無法送達.....
他們的工作失誤導致我的經(jīng)濟損失. 所以我投訴要求賠償
(在客服時我說退票 客服也說不可以 退票也要收手續(xù)費..這完全是他們的失誤 還要收我手續(xù)費 這太不正常了 完全屬于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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