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9月下旬(29還是30號記不清了)在該機構辦理了小孩英語培訓業務,共計13152元,分12期還完,每月還款1096元,現場服務人員承諾,如果覺得不行,可以退款,但是由于該機構湊班時間長,電話取消了該項服務。被告知,可以退,但是可以取消該項業務,但是10月的款需要付款,月底將把扣的錢退回。于是,2018年10月15日扣走了第一筆付款,2018年11月上旬又收到了相應的還款信息,得到了同樣的回復,2018年12月上旬又收到了相應的還款信息,經過屢次溝通,回復月底一定能解決(一位自稱為校長的人回復),為避免個人誠信,2018年12月15日也進行了還款。期間再次屢次溝通,回復還是在辦理,在辦理...終于于2019年1月25日退款3647.2元。(本人共計交了4個月,每月1096元) 1.以上不屬于消費者過錯,不該消費者承擔,要求溫斯頓英語退還4384(1096*4)-3647.2=736.8元的費用。 2.同時請消協關注,該機構存在該項行為,且由大量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