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運貨物是指出口貨物因質量不良、國外貿易壁壘、交貨時間延誤,或因錯發、錯運、溢裝、漏卸等原因,被國外買方拒收造成退運的貨物。
根據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口退運貨物追溯調查的情況顯示,每年都有相當數量的出口貨物因涉及威脅人的健康、安全和衛生等原因被退運。以南通口岸為例,2011年南通檢驗檢疫局共受理退運貨物申報102批次,貨值591.24萬美元,較去年同期的79批次、544.98萬美元分別增長29.11%和8.49%。涉及服裝、棉制毛巾、無捻紗線、健身器材、爐用碳電極、太陽能光伏電池、鹽漬豬/羊腸衣、鋼絲繩、電熱桌、烤紫菜等多個行業。在所有退運貨物中,因產品質量問題被退運達75批,占73.5%。
退運貨物退回國內后,一部分經返工整理合格后將重新出口;對于涉及安全、衛生、環保等因素的,將在檢驗檢疫機構監管下進行整改、無害化處理或者銷毀;其它因素的由企業自行處置。這些“問題”產品一旦流入國內市場,普通消費者難以識別和防范。據報道,近年來因涉及健康和安全被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召回的中國產玩具、兒童服裝、家電等相關產品在國內銷市場屢有出現。一些無良商家甚至打著“出口轉內銷”的幌子,為促銷退運產品制造噱頭,導致出現國外禁賣、國內熱賣的不正常現象,強化對出口退運貨物流向監管工作應引起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視。
為了避免出口退運“問題”產品轉內銷成監管盲區,檢驗檢疫部門建議:
一是進一步完善出口退運貨物后續處理程序,在檢驗檢疫部門追溯調查的基礎上,明確職能部門,負責對退運貨物的流向監管;
二是建立健全與國內市場各監管部門的合作機制,實現退運貨物轉內銷監管的無縫銜接;
三是通過新聞媒體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加強對有關知識的培訓和普及,提高消費者的識別能力和防范意識。(南通檢驗檢疫局 姚麗)
姚麗